⑤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供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的《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一式三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往屆考生還要提供戶口(戶主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
5.有“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3月29日前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研招辦核查后公示。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1.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對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照總成績分別排序,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為止。若總成績相等,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初試總成績相等,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若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相等,按業務課一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2.學院要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屬專項計劃,專項專用,不得挪用,但可根據生源情況在該專項計劃之內各專業間調整。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將一票否決,不予錄?。?/div>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換算低于 60 分為不合格。復試中某一項不合格是否錄取由招生學院在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確定并公布);
(3)加試科目中有任何一門不合格者;
(4)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4.依照《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文件,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5.入學后3個月內,研招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復試工作要求及保障
1.在復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贾胁扇?ldquo;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復試試題題量應充足,必須保證每批考生所考試題不重復(避免非同一時間復試考生獲取考題)。
2.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科學設計面試內容,面試內容要切合所選復試方式面試特點,面試時間不得低于20分鐘。同一學科有多個面試小組的,面試方式、面試時間、考察重點和評定標準等原則上要求統一,須在面試前召開面試小組長會議統一考評標準,不能在評分后再對分值進行折算或賦值。
3.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并當場給出成績。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學科專業不同復試工作專家組之間要確保形式、程序、問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致,確保公平、公正。
4.各招生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國家保密相關管理規定做好復試的安全保密工作。
5.復試過程要做好詳細記錄,考生網上面試過程均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完畢后復試記錄、成績評定表、考生作答情況、錄音錄像等材料由招生學院整理好后,交由研究生處統一保管。
6.復試結束后,學院須盡快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復試結果。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是否擬錄取等信息。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若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再次進行公示。學院根據復試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學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各招生學院要精心組織準備場地、設備、人員等,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確保復試過程規范、嚴謹、有序。
8.各招生學院協調校醫務室、后勤、保衛等部門切實做好本單位復試工作期間的疫情防控;人與人之間要保持符合要求的距離;復試工作室通風良好,提前做好消殺工作。
十、調劑原則和程序
1.調劑原則
(2)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專業在B區的國家基本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由我校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面試小組從學科角度討論決定是否接受調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必須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英語一與英語二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數學(農)和化學(農)視為相同),業務科目(自命題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須得到學院該面試小組的認可。
(5)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經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除外),否則無效。
(6)我校中醫、臨床醫學專業型碩士學位點,不接收非報考中醫、臨床醫學專碩考生調劑。
(7)我校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調劑。調劑考生須達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基本
分數線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條件須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初試成績要求。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其他專項計劃的考生不能調劑我校。
(9)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學院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2.調劑程序
(1)招生學院需在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下稱調劑系統)和本學院網站上公布學院相關學科專業的調劑辦法,發布調劑名額和調劑要求等。
(2)復試錄取專業與第一志愿不一致的、全日制調劑到非全日制的,都需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所有調劑申請必須在調劑系統完成,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3)招生學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填報我校調劑志愿24小時后會自動解鎖,如未收到我校復試通知,考生可填報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鎖志愿,請手寫書面申請,提交紙質文檔或拍照給學院。
(4)學院查看調劑考生信息,下載學籍學歷審核數據,根據考生基本條件及調劑原則,逐一審核,并通過調劑系統通知已審核合格調劑考生參加復試,考生需在調劑系統中確認。
(5)復試結束后,招生學院公示擬錄取名單,研招辦通過調劑系統將審核通過的擬錄取考生置待錄取標志,考生需在調劑系統中確認。系統錄取專業需與公示專業一致。
十一、體檢
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之內,可自行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通過郵寄或發送清晰電子文檔的方式將體檢報告于4月30日前提交給招生學院。
十二、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信息全公開制度。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學校研究生處和招生學院將在復試錄取全過程中根據程序公布各環節信息并做好解釋。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應對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全程督查,包括各類培訓、復試現場、評卷統分等,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予以糾正,確保復試質量和規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對考場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復議制度。各招生學院要公布咨詢和申訴渠道,并保證暢通,督查組全面及時受理考生申訴。有異議的考生需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可以郵件方式提交給學院),學院督查小組應及時展開調查,做出合理合規處置,并及時回復考生。督查組應維護考生、工作人員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平穩有序。若考生對學院回復仍有異議,學院可上報研究生處復核。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舉報電話: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18-8437422。
十三、復試咨詢
研招辦及時發布招生調劑公告供考生查詢,考生也可查詢招生學院網站或聯絡招生學院獲取信息;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可在調劑系統中查看我校缺額信息。
原文標題:湖北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原文鏈接:https://www.hbmzu.edu.cn/yjsc/info/1011/16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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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湖北民族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